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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就业推介费”不办离校手续
家长: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涉嫌违规收费 省发改委:是严重的乱收费行为
江西维权网   2008-04-14 11:13
    核心提示

  大学毕业,学生要向学校交纳上千元“就业推介费”,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国家下拨给贫困大学生的助学金,学校却“一分为二”发给其他学生。

  近日,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一学生家长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投诉该学院涉嫌校、厂、中介机构相互勾结,收取“就业推介费”。

挂在宣传栏里的“就业推介费”标准

  家长投诉

  学院涉嫌与人勾结收“就业推介费”

  一学生家长给本报发来电邮称,自2007年11月以来,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对即将毕业的学生收取1000~1200元/人不等的“就业推介费”。即使毕业生自谋职业,每人也须交纳至少400元的“就业推介费”和500元的押金后,校方才给毕业生办离校手续。

  这位家长还反映说,自2007年11月份以来,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几乎每天有一个单位来招工,被招的学生少则30人,多则100余人,招聘岗位均填写“储备干部”(实则是“流水线作业员”)。特别是众多电子工厂从外地赶来学校招工,学生几乎只要投递简历,即可通过面试。

  这位学生家长怀疑,学院涉嫌与工厂、中介机构相互勾结收取“就业推介费”。

  据悉,渝州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毕业的统招专科生(包括自主招生的学生)名额共计5000余人,按照1000元/人计算,该校向学生收取的“就业推介费”就高达500多万元。

  关于“就业推介费”

  学生:不交“就业推介费”不办离校手续

  4月9日,记者在渝州科技职业学院人才中心门口看到,20多个学生在这里填写就业推介表,并按照有关说明交纳“就业推介费”。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位填完表的学生,这些学生都证实了投诉信中所反映的情况。

  一位前来办理“就业推介”的大三女生还称,如不交“就业推介费”,学校就不给办理离校手续。

  学院:确实收了“就业推介费”

  发现记者采访,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董事、副院长兼人才中心主任余振华把记者请进了办公室。

  在办公室,余主任承认学校确实收取了“就业推介费”,但不像投诉信中所说的按1000~12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而大部分是按照756元/人的标准收取的,其中256元是包含毕业证上网费、资料托管费、学生体检费及技能培训费;另500元则是就业协议签订押金,待学生就业稳定、把与厂家签订的就业协议寄回学校后可以退还。有些是按照1000元以上/人的标准收取的,这些主要用于学生的路费、支付中介费、三次安置就业费和学校驻外人员开支等费用。

  “就业推介费是经过哪里批准的?”记者问道。“这是学校董事会研究规定的。”余主任说。

  关于“扣发助学金”

  学生:学院强行扣留助学金800元/人

  接受记者采访的大部分学生称,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在毕业生最后一学期都不安排任何课时,是让学生全部出去找工作,大多数毕业生在2007年11、12月就已经到工厂上岗了,然而,学校却要求所有学生足额缴纳最后一学期(即2008年3月至2008年7月间)学杂费。对此,很多学生很有意见。学校则称,学生只有交足学期学费,方可获得人均2000元(每月发放200元,连续10个月)的助学金。

  可是当受助学生把学杂费交足后,待到学校发放助学金时,学校却按800元/人强行扣留部分学生助学金。

  学院:助学金分成两半发为扩大受益面

  “扣发学生助学金又是怎么回事?”记者追问。

  余主任解释称,学校所发的助学金,是将国家下拨学生个人的助学金分成两半发给学生的,以扩大学生助学金的受益面,学生们应该感谢学校才对。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收“就业推介费”属乱收费 扣发助学金属违规

  10日,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黄处长就此事明确告诉记者,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收取的“就业推介费”没有经过批准,是严重的乱收费行为。

  对于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扣发助学金”以及将国家下拨学生的助学金分发给其他学生的问题,省教育厅资助中心曹主任告诉记者,国家高校(含民办)学生奖学金发放分是按照全国在校学生20%的比例,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给贫困学生的。渝州科技职业学院的行为是违背国家奖学金政策的。

  曹主任告诉记者,去年底,他们就责成该校纠正此行为,但该校一直没纠正。

  曹主任表示,他们将加大监督力度,力促问题得到解决。

  文、图/记者刘德禄

编辑: 辜正飞
来源: 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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