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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贾飞、记者贺于周、实习生刘灵报道:“广告上称花1280元买一台盛宏治疗仪即可获赠药包,可我母亲使用治疗仪后病情不但没有好转,还出现胃出血症状,在要求销售商退款时,对方却称,附赠的药品是配合治疗仪使用,如果要退款就必须扣除药费。”9日,高安人张先生向本报投诉南昌市三点堂大药房。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母亲患有慢性胃炎。今年3月初,他在江西某电台上听到一则有关盛宏电子治疗仪的宣传广告,称该仪器具备“内病外治”功能,对治疗慢性病有很好的疗效。3月11日,他便来到南昌市八一大道436号的三点堂大药房,把母亲在医院的病历资料给销售人员查看。销售人员看后称,他母亲使用该仪器3至4个疗程就可以见效。于是,他花1280元购买了一台型号为SH2000B的盛宏治疗仪,并获赠两个药包。
3月12日,张先生的母亲按照说明使用该治疗仪,没想到第二天,就开始胃出血。原来一直较为稳定的病情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加重,于是张先生立刻要求三点堂大药房全额退款,但遭到拒绝。三点堂大药房的销售人员称,附赠的药品价值516元,如果要退款,只能退还治疗仪的764元。张先生认为,广告上称买一台盛宏治疗仪即可附赠两个疗程药品,在他购买时销售人员也称是赠品,怎么现在赠品一下就要500余元?
9日下午1时许,记者采访了三点堂大药房。该药房的一王姓工作人员称,药包是配合盛宏电子治疗仪一起使用,每个药包的价格是258元,不是赠品。消费者既然要退款,那么就要承担药包相关的费用。西湖区消协的工作人员认为,即使无法确定顾客胃出血是否与使用该仪器有关,该仪器的宣传广告存在夸大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目前他们已经对该投诉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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