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的业主委员会
来源: 大江论坛 2008-04-09 10:35
南昌市千禧颐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除免交物业费、收取物业公司津贴、办公经费外,另每年收取物业公司10万元费用(不知是干什么用的,也不公开)。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小区内经常被盗,治安差,卫生也大不如前,业主委员会从不过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和租赁给商家的场地费,除提取部分管理费,剩余部分应为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但小区业主委员会从不行使监督职能,物业公司也从不公开此项费用。小区内每天固定停放几百辆汽车,每月收取的停车费就有好几万,除去管理费之外,每年至少有10几万元的费用应为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拥有。该小区于2002年入住,至2008年,全体业主应该受益几十万元(具体金额无法计算,只能估算),但全部被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委员会从不过问。现业主委员会除免交物业费、收取物业公司津贴、办公经费外,另每年收取物业公司10万元费用(只能解释为好处费了),置全体业主利益不顾,偏向物业公司,损害全体业主利益。业主委员会应属公益性组织,若每月收取几百元津贴还能说得过去(毕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但一年下来有3万余元的收入就太过无耻了,这不是收物业公司的钱,而是拿的所有业主的钱。如果物业公司不给这笔钱,一年10万元可以请多少保安、保洁人员,小区环境、治安绝不会像现在这样。请小区内的业主相互转告,向业主委员会讨还公道(此事本人以人格担保,绝对真实) ------看不过的知情人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