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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适房意外发现自己已结婚
因和“丈夫”已享受福利分房丧失申请经适房资格,南昌一未婚女子遭遇蹊跷事
江西维权网   2008-03-28 15:55
 江西维权网[记者 余桂华] 摄影报道 南昌的尹女士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但却屡次被拒之门外。在一步步的查询中,她发现自己的身份已经被莫名其妙地置换了。她没有结婚,却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已婚女子并拥有住房。“可我连我‘丈夫’都不认识。”尹女士说,她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享受本应该享受的政府给予的经济适用房政策?

尹女士向记者出示房管局查出的档案

  蹊跷:女子未婚却有“老公”有“房产”

  今年2月底,远在福建的尹女士接到姐姐的一个电话,姐姐询问她怎么跟一个魏姓男子(魏念华)结了婚。电话那头的尹女士一听顿时脑袋一片空白:“跟前男友解除了同居关系后,十余年来她一直没有结婚。现在怎么冒出这样一个陌生的老公来呢?”

  尹女士告诉记者,发现自己有个“老公”的事,是因为她本人在申请南昌市经济适用房时,却被告知无权参与。心存疑虑的尹女士便委托姐姐和母亲到南昌市房管局询问其中的内情。因为她认为自己完全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却不知什么原因连资格都没有。当尹女士的姐姐和她母亲去房管局查询相关的信息时,被告知尹女士早在2000年就已经和魏念华(系南昌铁路机务段干部)申请了房改房。在这张申请表上,家庭情况一栏里写得很清楚:申请人是魏念华,配偶是尹女士。这套房子位于铁路九村。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她们发现这套房子在2007年9月份就已经做了房产交易。

  质疑:“没有授权委托,竟成了委托人”

  接到姐姐的电话后,尹女士觉得事情很蹊跷,遂于今年3月初匆匆赶回了南昌。一到南昌,尹女士便去了南昌市房管局查询。证实这套房子确已被转让交易了。她不明白:为何房管局所提供的资料上显示她和魏念华是“夫妻”,那么这个魏念华是谁?而且既然是夫妻,为何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房子怎么就交易出去了?

  接下来了解到的情况让尹女士更加吃惊。在房管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中,委托人是尹女士和魏念华。委托事项是全权委托另一女子代为偿还这套房子的银行贷款,代为办理解除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代为办理房产的买卖、过户、领证、拆迁及收取房款等一切相关的手续等等。委托书上的落款时间是2007年7月10日。

  拿到这份委托书,尹女士自己都不敢相信:“我根本就没有房产,何来委托别人处理房产的问题?”

  维权:委托公益维权“斗士”代讨说法

  围绕着“魏念华”这个人名,尹女士四处打听这个人。最后,她才了解到此人是姐姐前夫的同事,她于是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中间肯定有一些内幕情况。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的尹女士遂要求魏念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尹女士告诉记者,双方在电话里沟通以后,并相约见面商谈处理其名誉权受侵害及相关事宜。“每次双方都是不欢而散”,尹女士说就此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可事情总不能这样耗着。回想起整个事情,她有太多的不明白,为什么南昌铁路机务段明知魏念华未婚,却让尹女士成了魏念华的“妻子”,并与魏念华登记办理了福利分房?房管部门为何不按照正规的程序审核魏念华提供的相关资料?这份委托书是怎么出炉的?面对这些疑问?尹女士开始寻找曾经代理了与世界500强“宝洁”公司SK-II叫板的中国著名公益维权人士唐伟(人称中国的小蚂蚁)。找到唐伟后,她决定全权委托唐伟为她讨个说法。

  唐伟看了尹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认为,这是一个典型侵犯中国妇女合法权益的事。经济适用房的推广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导致尹女士有资格却无法申请享受政府所提供的住房保障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她莫名其妙地成了别人的妻子、享受了福利分房。唐伟决定为尹女士权益被侵害一事做全权代理。同时,尹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的遭遇。

  律师:对方涉嫌欺诈单位、损害当事人名誉权

  就此事,昨天下午,记者向魏念华求证。希望能详细了解其中的缘由。魏念华在电话里表示他不会回答记者的任何提问,也不会和记者见面,一切事情由他委托的律师(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来处理。见此,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

  不久,魏念华委托的律师主动联系了记者,声称这是个人隐私,希望记者不要掺和其中,他也有权利不回答任何问题。

  针对尹女士所遭遇的事情,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认为,当事人侵犯了尹女士的名誉权,尹女士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当事人涉嫌欺诈为其提供福利分房的单位。就此,尹女士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或者相关的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

  文、图/记者余桂华、实习生付强

编辑: 付婷
来源: 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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