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一读者问:小彭在某餐馆当服务员。有一天几个顾客在就餐时因争执而动了手,误伤了小彭。请问小彭该向餐馆还是顾客主张医疗费?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